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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调解化纠纷 案件回访促执行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何 佳 张同银 发布时间:2024-02-08 10:23:09

“案结事了”从来不是一次简单的奔赴,它要求法官不仅要关注案件此刻的办理状况,也要持续跟进结案后的发展,是否真正为当事人“结”了矛盾,“了”却了心事。为此,富顺法院推行“123回访”制度,即在结案后分别设立1个月、2个月、3个月的跟踪回访观察期,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实实在在为当事人祛心病、解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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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水马龙的闹市街头,廖某笑着说:“我现在有点激动,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要不是你们的到访对方才没这么爽快,太感谢了!”

这是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代寺法庭法官就此前调解结案的案件进行回访时发生的一幕。

2023年7月14日,肖某将其购买的一辆载货正三轮车以10900元卖给廖某,廖某向肖某支付了购车款,随即肖某将三轮车交付给廖某。

但到过户时廖某发现车辆无法完成过户手续,便准备将三轮车返还给肖某,并要求其退还购车款。肖某对廖某提出的要求予以拒绝,遂廖某将其告至法院。

通过庭审,该案件事实逐渐清晰明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意愿下法官决定进行调解。调解时,法官本着互迁互让的原则,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算细账、讲依据、摆道理。

 在一番明理释法、劝解说服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肖某退还廖某购车款7000元,廖某将所购三轮车及行驶证、保险单、车钥匙交还给肖某。

为促进调解协议的有效履行,法官专程前往该案双方当事人所在地进行了回访。在回访现场,肖某当场将购车款退还给了廖某,看着原来剑拔弩张的双方现在握手言和喜笑颜开,法官此时深感到司法在守护平凡生活日常中所具有的不平凡的意义。

“二七烈士陵园”位于代寺法庭辖区内,富顺法院依托红色基因,将代寺法庭打造为“金色法庭”,促进传承法治精神与赓续红色血脉充分融合,把吃得苦、扛得起的红色司法精神融入到纠纷化解和案件回访工作中,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让案件当事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何 佳 张同银)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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