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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横穿村民院坝致人伤害,法官现场勘验消除隐患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丁如林 发布时间:2024-02-05 09:17:33

2月4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到案法现场勘验一起物件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通过现场勘验,固定证据,物件所有人及时进行整改线路,消除了安全隐患。

2023年7月20日晚,屏山县屏山镇缸坪村村民徐某在自家院坝内散步时,被电信公司与移动公司共有捆绑光缆的铁丝挂伤眼部受伤,后送至泸州市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徐某女儿报警,两公司表示愿意配合处理。2023年12月19日,徐某向屏山法院起诉电信公司和移动公司,请求二被告公司被告立即赔偿因事故所造成的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合计6870.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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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后,认为光缆从徐某院坝内穿过,存在安全隐患, 需要及时处理,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决定到现场勘验情况,遂邀请两家公司到徐某院坝,由徐某及被告公司派人共同确认缆线高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以拍照方式固定证据后,被告公司对缆线进行立即整改。对徐某的赔偿问题,待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确定后再行调解协商。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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