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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法院执行局联络代表委员定向宣传“执行不能”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 谢雅琴 刘宗祥 发布时间:2024-01-18 10:47:36

代表委员是法院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持续拓展宣传深度,让社会各界明白“什么是执行难,什么是执行不能”,近日,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主动联络拜访代表委员,汇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详细讲解“执行不能”,加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大众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共识。

“执行不能”泛指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依据所确定的义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大程度采取查控措施以及施以惩戒手段,仍然不能有效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严格依法执行,面对“执行不能”的案件也从未放弃,依然持续跟踪,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立即展开执行,尽全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中,纳溪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法院“执行不能”法治宣传、列席执行工作联席会,通过发布“执行不能”典型案例、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执行不能”“执行难”的基本含义、表现形式进行宣传、讲解,在争取社会大众对执行工作理性认识的同时,深化代表、委员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希望代表委员们在各自工作生活领域中能够主动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正能量,着力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尊重判决、自觉履行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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