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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石棉县人民法院 作者:许玉芳 发布时间:2023-12-31 17:04:4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民商事主体公平、规范、有序从事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石棉县法院妥善审理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公平自由市场秩序,2023年共受理合同类纠纷案件839件,审结838件,结案率99.88%;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充分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绿色通道”的作用,做到快速审查、受理涉企诉讼案件,2023年共受理涉公司案件455件,审结454件, 结案率99.78%,同时对一公司明显拖延诉讼而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依法作出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的决定。

快速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

石棉县人民法院对丧失竞争能力的“僵尸企业”及时移送破产退出市场机制,对具备挽救可能的困境企业,移送破产后通过重整程序“焕发新生”,2023年研究制定了《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事实方案(征求意见稿)》。石棉县法院2023年在审破产案件1件(石棉县三兴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预重整),目前管理人正在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提升质效 探索调解新模式

石棉县法院通过打造“两商两企”工程,升级护航营商环境措施,2023年4月出台《关于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石棉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2023年5月,石棉县法院还与石棉县工商业联合会共商研究制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联络工作方案》,以“法院+工商联”模式,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动商会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深化企业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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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2011年3月28日,余某某到石棉县东顺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顺锌业)入职,岗位为质检,2022年请病假105.5天,2023年2月1日起再次请病假直至2023年5月30日到达退休年龄共118天。余某某在临近退休时,因想继续留在公司或从公司拿到一笔额外退休钱,与石棉县东顺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加班费、年休假等问题而陷入劳资纠纷长达半年。东顺锌业在与余某某协调相关事宜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终不胜其扰,请求石棉县工商业联合会(石棉县商会)居中协调。作为企业联系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县工商联在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纠纷后,立即联系县法院等部门帮助进行调停。县工商联会同“三官一律一员”组成调解小组,就该纠纷进行多次协调,引导余某某按照劳动仲裁和司法诉讼程序,最终经公平公开公正的判决审理,有理有节有据地消除余某某从东顺锌业公司获利的幻想,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案审理,对于激励民营经济人士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用心发展必将产生积极作用,有利于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尊重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是工商联的一项重要职能和任务。在此案的办理中,县工商联积极发挥企业联系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居中调解,引导劳动者诚实守信,及时运用法治途径和司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侵害,同时支持企业合法经营,对推进纠纷处理、普法宣传教育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化法税协作凝聚建设合力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法院+税务”协同联动机制,11月22日,石棉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石棉县税务局签署《法税共建共享共治合作协议》,“法院+税务”协同联动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拓展双方协作的广度与深度,并有效促进双方的良性互动,共同提升,共同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石棉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次签订的《法税共建共享共治合作协议》围绕“党建共建协同、涉税业务协作、法税宣传联动、人才培养合作”四个方面,细化制定了18项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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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农户土地权益 司法护航乡村振兴,近日,石棉县法院依法审理石棉县永和乡白马村农户诉某农业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判决解除某农业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并从节约资源的角度,判决黄果柑树、核桃树等地上附着物归农户所有,由农户自行处理,切实保护农户赖以生存的“根”。通过该案的审理,石棉县法院用司法“反向”保护营商环境,助力“天府粮仓”石棉特色高效农业优势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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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案件审理,石棉法院始终坚持“防未病、治已病、促长效”司法理念,将审理中涉农案件存在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与乡镇党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自规局等通过座谈进行了深入交流,还专门就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流转涉及的流转收益分配、流转合同期内、流转到期后地上物的归属等易发矛盾问题提出了法律意见和建议,力促完善耕地保护体系机制的建立。针对村民法律知识匮乏的情况,石棉法院以案件审理为契机,通过以案说法、判后答疑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面对面解答了农民群众的法律疑问,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力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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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棉法院在涉农矛盾纠纷化解上卯足功夫。积极参与乡镇矛盾纠纷协调,与乡党委协同会商,与辖区乡镇政法委员、派出所、司法所长期协作配合,提前介入涉农纠纷,分析症结,协同联动化解纠纷,将矛盾止于诉前,2023年至今,先后参与乡镇协调案件20次,成功化解矛盾14次。涉农案件不仅事关农户生产生活的根本性问题,也牵涉国家粮食安全问题,部分案件还因涉众广、影响大,存在稳定等问题。常态化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由院领导带头办理重点、疑难复杂案件,高质量、高效率办理好涉农案件,助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2023年至今,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487件。常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村组,结合石棉县域黄果柑产业、枇杷产业等特色农产品上市时间节点,印制买卖合同空白样式,为农户送到树下、收购商选果点,明确告知农户线下、线上销售农产品需要注意的问题及隐藏风险,并提醒农户必须要有证据意识,2023年向黄果柑、枇杷种植户发放宣传资料及买卖格式合同共计1000余份。石棉法院将能动司法新理念贯穿至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服务中心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融合,在实现公正高效办案的基础上,保障县域环境的安全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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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司法+行政执法”共护建工市场秩序  

工程建设领域是优化营商环境公正的重要一环,为贯彻落实“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助力“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石棉县法院与县发改局、住建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11月石棉县法院组织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等9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三年来的移送情况、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并发布了《石棉县人民法院工程建设领域法律风险提示》,截止2023年,共向行政机关移送建工领域违法行为和线索11件,其中违法线索涉及借用资质2件、违法分包2件、违法转包6件、围标串标1件,收到行政机关反馈8件。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依托石棉县法院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全面宣传石棉县法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和措施,并以“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宣传,深入园区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生产经营中需要的法律帮助,不断拓宽普法途径、扩大普法手中,提升普法效果。2023年,石棉县法院走访民营企业27次,走访重大项目3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3次,开展法治宣传11次1000余人次,到工业园区开展巡回审理案件5件、协调矛盾纠纷15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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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石棉县人民法院将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营商环境工作与审判执行各项工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增强责任意识,为企业发展所想,为企业困难而忧,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社会治理现代化环境;持续推进“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拓展司法服务渠道、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扩大司法服务对象,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司法服务需求。




责任编辑:许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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