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强制执行有温度,七年老案终执结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邓红杰 发布时间:2023-12-27 14:13:54

“法官,这是最后一笔2万元,加上前几年付的钱,我这边就付完申请人的钱了,也请申请人清点一下”,说这句话的人是屏山法院一位年逾七十的被执行人刘某,2016年刘某请龚某(已死亡)到自家地里锯树,在锯树过程中,龚某所锯树木向着龚某所在方向倒下,导致龚某被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image.png

龚某死亡后,龚某家属起诉刘某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法院判决刘某向龚某家属支付赔偿16余万元,判决文书生效后,龚某家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在查明刘某确实无一次性履行案件义务能力的情况下,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刘某表示以自己的情况,无法一次性赔偿16余万元,自己只有以分期履行方式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经过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

在此期间,刘某每年按时将赔偿款支付给了申请人,直到今年12月,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向申请人支付了最后的尾款2万元,彻底履行完案件义务。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强制执行从来不缺乏温度,不缺乏善意,面对无法一次性履行案件义务的被执行人,出于稳定社会和谐,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原告利益,人民法院愿意为双方当事人牵线搭桥,而刘某在7年间,积极履行承诺,按期偿还欠款的行为也值得点赞!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