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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被评为第三届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乐山市司法局(乐山普法) 作者:邹汶瑾 谢颖 发布时间:2023-12-27 09:41:24

近日,乐山市妇女儿童维权联动机制工作推进会在井研县召开,市司法局选送的“冉拉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杨某某被虐待案”被评为第三届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市司法局作为推送单位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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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聚焦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织密网络、实体、热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网,建强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持续优化便民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今年办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177件,未成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271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3851人次,为妇女儿童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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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案基本案情:冉拉某某在某公司从事护士工作,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她在公司继续工作。同年7月,她在医院剖宫产一女婴,因公司未及时为她购买生育保险,导致她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同年12月,她尚在哺乳期,公司单方面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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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经过及结果:律师组织双方调解,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经调解,公司支付冉拉某某1.5万元。

典型意义:实践中,生育保险往往最容易被大家忽视,但生育险对于适婚青年及适孕人群来说又是非常重要的救济方式。近年来,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生育方面的条件限制导致生育率持续下降,保障女职工的生育权,提高生育率,有利于提高母婴幸福指数,维持家庭健康和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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