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妇女儿童维权联动机制工作推进会在井研县召开,市司法局选送的“冉拉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杨某某被虐待案”被评为第三届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市司法局作为推送单位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聚焦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织密网络、实体、热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网,建强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持续优化便民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今年办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177件,未成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271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3851人次,为妇女儿童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
劳动争议纠纷案基本案情:冉拉某某在某公司从事护士工作,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她在公司继续工作。同年7月,她在医院剖宫产一女婴,因公司未及时为她购买生育保险,导致她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同年12月,她尚在哺乳期,公司单方面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办案经过及结果:律师组织双方调解,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经调解,公司支付冉拉某某1.5万元。
典型意义:实践中,生育保险往往最容易被大家忽视,但生育险对于适婚青年及适孕人群来说又是非常重要的救济方式。近年来,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生育方面的条件限制导致生育率持续下降,保障女职工的生育权,提高生育率,有利于提高母婴幸福指数,维持家庭健康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