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的司法救助,我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这笔救助金真正帮我解决了大难题。”申请人李某领到救助金后真切地说道。
为切实保障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近日,青神县人民法院集中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5件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
此次受救助的5件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责任、劳务合同纠纷等,救助申请人家庭都较为困难,没有稳定收入。因被执行人无经济赔偿能力,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青神县人民法院收到司法救助申请后,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立即收集相关资料,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迅速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压力。
据了解,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刑事或民事案件当事人,给予一定数额的临时性、应急性、一次性救助金。司法救助既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也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司法救助金的发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递司法温暖的同时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自2023以来,青神县人民法院遵循公正、公开、及时原则,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真正为涉法涉诉、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群众解决燃眉之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青神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助帮助61人,发放救助金41.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