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12月21日,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由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担任审判长,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担任公诉人。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对本案案发原因进行了剖析,并就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提出了综合治理措施。审判长在宣判后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忏悔。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反映强烈。本案系成都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保护未成年人的示范性案件,表明了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的坚强决心与鲜明态度。
下一步,成都市法检“两院”将坚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综合治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