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高效执行化纠纷 企业致谢送锦旗

来源:隆昌市人民法院 作者:罗建浩 发布时间:2023-12-19 09:35:55

“感谢法官,一次性为我们追回这么大一笔货款,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方协调外地法院和银行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隆昌市某搅拌站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隆昌市法院,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之情。


锦旗.jpg


原告隆昌市某搅拌站诉被告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68.35万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自动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怠于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到该公司有近百万元存款,但该笔银行存款开户行远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无法直接冻结、扣划。执行法官立即与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联系请求协助并与该银行进行沟通。经过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将该款项成功扣划至法院案款专户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隆昌市法院下一步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尽最大努力穷尽一切措施维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罗建浩)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