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成渝两地企业承揽合同纠纷,高效率维护企业权益的同时,也为企业纾困解难,全面助力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2020年10月,原告重庆某科技公司与被告隆昌某塑胶制品公司签订《涂装生产线契约书》,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的涂装生产线,总金额为143.8万元,同时约定原告在收齐定金后60天内完成工程,被告在原告进场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如果原告逾期完工超过10天或者被告逾期支付货款超过7天,则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按每日1‰的标准计付违约金。在原告进场施工后,双方就设备调试、工程价款的结算产生了争议。此后,原被告双方多次通过微信、公函等形式进行沟通,并多次到对方企业面对面交谈,均无果。
2023年9月,原告重庆某科技公司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隆昌某塑胶制品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申请案涉工程的施工人员胡某出庭作证,并追加被告隆昌某塑胶制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本案的被告。2023年10月,被告隆昌某塑胶制品公司向我院提交反诉状,请求判决本诉原告向本诉被告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及损失。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依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案件涉及违约行为、工程质量问题和违约责任的认定等各种因素,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在本诉及反诉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同时为尽量避免原被告双方扩大损失,积极协调工程施工人员胡某参与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在工程价款上做出让步,并申请解除本案的财产保全措施,案外人胡某自愿为被告承担部分债务,被告也撤回了反诉,双方握手言和。
隆昌市法院认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高效妥善化解成渝两地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王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