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县人民法院调解化解一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2023年5月,张某在工厂上班时因病猝死,张某的家属朱某、刘某、张某甲共同获得工亡赔偿金100万元。朱某、刘某、张某甲对分配和使用该赔偿金发生纠纷,儿媳刘某、孙子张某甲希望将该款用于家族未来的投资以改善生活,朱某希望将其中一部分作为养老金安度晚年,矛盾日益激化。2023年11月中旬,朱某将儿媳刘某、孙子张某甲诉至盐边县人民法院,要求分割因儿子张某死亡获得的赔偿金100万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老人朱某多年来与儿子张某一家共同生活,张某生前极为孝顺,朱某的生活起居均由张某照顾。儿媳刘某和孙子张某因工作原因常年在外地居住,尽管在张某去世后儿媳刘某和孙子张某也将朱某接到外地共同生活,但常年在农村生活的朱某不习惯城市生活,不久后回到农村独自生活,担心自己今后生活无人照料,希望有一笔防身的养老钱。
承办法官审查案情后,认为本案不仅是共同财产分割纠纷,还需要实际解决朱某的赡养问题。考虑到朱某年事已高,为便于朱某参与诉讼和纠纷化解,承办法官邀请当事人住所地村杜长共同参与调解。承办法官极力化解,从朱某年老体弱,需要妥善处理赡养问题出发,劝说亲属彼此应当互相体谅,共同赡养老人,才是对逝去亲人最大的慰藉,同时也能为老人营造良好的养老环境。最终双方当事人平息了争执,接受了承办法官建议,参照遗产规定分配赔偿款。双方协议由朱某的其他子女依法承担起赡养义务,并将张某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分配给朱某作为养老保障。刘某当庭支付了分配给朱某的费用,朱某的女儿张某乙将其接回家中照料,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 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