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这里是合江法院执行局,责令你明天到法院履行裁定义务。”“法官,我没有能力履行,而且我人在外地来不了!”面对执行法官质问,被执行人杨某声称自己人在外地。而就在当日晚7时,法官却接到申请人的线索电话,告知杨某目前正在家中。
执行法官立即启动应急执行,一行人立即赶赴被执行人杨某家,并将其传唤至法院……
据悉,该案系罗某与杨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协议后向合江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杨某退还罗某建房款5.5万元。裁定书生效后,杨某仅支付了罗某2万元,剩余3.5万元一直未支付,罗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经调查,被执行人杨某除有存款7000余元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调解,罗某与杨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后杨某仍未按期履行,罗某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被传唤至法院后,杨某仍坚持自己无能力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搜查措施,搜查出有现金3000余元,且微信账户有大额收支。因被执行人杨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严厉告知其法律后果,并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因惧怕被拘留,被执行人杨某立即电话联系其侄子杨某某,杨某某表示愿意到法院为其所负债务提供连带担保。经协商,双方达成由被执行人杨某在第二日前付清尚欠款项的和解协议,并由杨某某提供连带担保。
考虑到该案案件性质特殊,为避免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且杨某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执行法官对杨某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第二日,被执行人杨某、担保人杨某某按时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至此,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