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近日,纳溪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顺利执结两起纠纷案件。
“法官,拖欠的借款我已全部支付给申请人,请把我从失信名单里撤下来。”一大早,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就接到了被执行人姜某打来的电话。原来,姜某日前买房时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查后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理由是他有执行案件在法院,其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借钱不还竟会闹到这地步!姜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联系法院还清了欠款。另一边,长期拖欠物业费拒不履行的张某,也因出行受阻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缴清了拖欠案款:“你们的失信名单威力太大了,飞机票都买不了,太麻烦了!”
从贷款买房受限,到购买机票受限……近年来,纳溪区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已频频奏效,取得了较好效果。
“除了贷款受限,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将受到惩戒”,纳溪区法院执行法官介绍说,法院执行工作是兑现判决、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利的最后关口。目前,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已经越来越广,“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制和机制,大大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其躲不过、溜不掉,最终不能赖、不敢赖、不想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