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司法建议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人民法院参与社会质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我院司法建议工作能力,屏山县人民法院开展2023年度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司法建议5篇,现将评选结果通报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智力发育迟滞的残疾儿童保护司法建议书
撰写人:郭林
编号:屏山法建[2023]2号
入选理由: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在收到我院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专题研究,针对案件中出现的情况开展商讨。全面落实“六大保护”行动,重点发挥家庭、政府、学校、社会四方联动互补作用,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残疾儿童合法权益,立即联同教育局、团委、妇联、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残疾儿童的保护工作。
二、关于公共设施的后续管护的司法建议书
撰写人:周霞
编号:屏山法建[2023]4号
入选理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基层人民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设施管理管理监督部门,也有责任和义务不断地提升白身管理、监督水平以更好的实现社会治理价值,同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纠纷。该司法上建议聚焦民生安全问题与风险防范问题,推动政府进一步排查整改乡村基础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并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既保障了居民头顶上的安全,又降低政府在此类型侵权类型化风险隐患,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关于加强公共健身器材管理使用的司法建议书
撰写人:刘星
编号:屏山法建〔2023〕15号
入选理由:健身器材带来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进一步解决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健身权益,2021年体育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推进器材配建的管理工作。该司法建议聚焦县域普遍性人民群众安全问题和社会治理问题从完善制度、加强指导、开展整治活动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既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有降低了安全隐患,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书的司法建议
撰写人:王艳
编号:屏山法建〔2023〕12号
入选理由:本院在审理县域内涉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及涉及县域内遗产纠纷案件中,发现法院作出相应调解或判决后,当事人不能按判决或调解内容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证书,其会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同一个事实进行二次诉讼,不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要求,同时影响司法公信力,不利于法治社会和谐发展。为维护司法公信力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一是对当事人持法院确权生效裁判文书,可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办理登记二是经法院判决、调解的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安置房结算手续可从有利于买受人角度考虑出发制定相应结算制度。进一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司法公信力。
五、关于审核工伤待遇的司法建议
撰写人:许露妍
编号:屏山法建〔2023〕7号
针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工伤待遇时遇到的问题建议该局对提交的工伤待遇审核材料严格审核,必要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规定,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多方核实,确保工伤事故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进一步压实责任,严肃惩处,对经办人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组织全员对《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系统学习研讨;实行审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屏山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