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法官,我已经将钱转给原告了,非常感谢你们的悉心调解。”“被告支付到位,我方申请撤诉。”近日,筠连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谐统一。
被告赵某某、卢某于2022年向原告某银行申请借款,同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合同》,合同就借款本金、利率及违约责任作了约定,后因被告方未按约定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原告遂提起诉讼。
值勤法警主动帮助其抬动轮椅,将其送至审判庭
11月28日上午,一名坐着轮椅的当事人来到了筠连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值勤法警见状立即上前询问其是否需要帮助,经询问,得知该当事人是接到法院通知,作为委托代理人前来开庭应诉,见其行动不便,上下楼梯十分困难,两名法警联系承办法官核实情况后,主动帮助其抬动轮椅,将其送至审判庭。
庭审现场截图
“人好不容易来了,绝对不能让人家再跑第二趟,一定要保证他参加庭审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当看到被告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时,承办法官默默地想。庭审过程中,考虑到被告方家庭经济困难,加上家庭成员身体情况的特殊性,一纸判决并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承办法官便先从道德情感、法理人情等方面做原告方的工作,又耐心向被告方释明偿还借款的法律规定,让当事人双方都感受到彼此诚意和法院干警的温情,拉近双方距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审理结束后,法警又一起将当事人抬下楼梯,通过“绿色通道”将其安全护送出法院,并叮嘱他达成协议后的相关事宜,面对法警热心周到的帮助,该名当事人连连表示感谢:“法警小伙子们把我接进去又把我送出来,法官的调解就像是在拉家常,充分考虑了我的家庭情况和身体状况,我一定想办法筹款还债!”
案件审理结束后,法警又一起将当事人抬下楼梯,通过“绿色通道”将其安全护送出法院
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利益无小事。筠连县法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点滴小事做起,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推出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坚持能动司法,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