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收到全部案款408000.00元!感谢金阳县人民法院、感谢马法官,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11月28日,申请执行人白某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效率高,一心为民态度好”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干警手中,对执行局干警尽职尽责、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表示充分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案件回顾:
申请执行人白某某与卢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金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5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被执行人卢某某没有按期支付案款,故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6月1日向金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卢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卢某某履行给付义务,均未得到回应。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在得知被执行人卢某某在西昌有一处房产后,执行干警于7月29日到西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该房产进行查封,并告知被执行人卢某某,如果在一个月内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己又不能处理该房产,法院将对该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协调以及被执行人的积极配合下,于11月3日组织被执行人及购买方在西昌市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11月17日,被执行人卢某某将全部案款410150.00元打到金阳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随后执行干警将该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白某某,至此,本案予以执行完毕。
每一面鲜红的锦旗,每一句感谢的话语,每一次当事人的肯定和鼓励,是每位执行干警竭尽全力、不断向前的动力。年终来临之际,金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按照全院2023年度审判执行质效年末攻坚动员部署会的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打好收官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