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问题就是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内江市市中区法院聚焦物业纠纷审理、物业小区问题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风险隐患排查等重点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积极回应业主诉求,切实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助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建立良性循环的关系,共建美好家园。
坚持机制创新,实现纠纷“一揽子调处”
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精神,充分发挥调解有效预防、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的作用,将调解的思想贯穿诉前、诉中全过程,促进纠纷彻底化解。
一是创新机制模式,切实增强诉前解纷能力。充分调动全院专业资源,开展特邀调解员“双指导”、“双入驻”工作机制,10名特邀调解员入驻1个诉前调委会、5个人民法庭,5个审执部门,由法官专业指导,开展诉前鉴定(保全)、在线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工作,促进诉前调解团队整体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真正实现“进门无忧 进门无讼”。2023年至今,特邀调解员累计调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630件,促成现场交付、现场撤诉166件,出具调解书1件,申请司法确认2件。
二是深化“分调裁审”,构建高效便民解纷渠道。全面梳理物业纠纷案件,开展全院物业纠纷审理专项行动,基本形成“一次诉前分流、二次繁简分流、三次类案分流”的案件分流机制,逐步建立诉前调解、简案速裁、专业审判快速流转体系,充分采取电子送达、电话送达、上门送达等方式,鼓励午休调、晚间调、周末调延伸服务时间,实现物业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确保物业企业权利及时实现,业主诉求当即办理。2023年至今,累计审理237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其中,实现调解结案12件,调撤结案191件,调撤率达85.65%,平均审理时长18.16天。
坚持院企共治,助力物企可持续化发展
畅通联系渠道,强化合作治理,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帮助物业服务企业走出困境,优化创新,保障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继续阵地前移,充分发挥集中调解优势。根据前期审理实践,摸排出调解意愿强、调解难度较小的小区物业纠纷,采取“1+2”的结对方式,针对24家物业公司开展结对调解工作,积极作为、主动服务、阵地前移。针对小区业主众多,业委会选举频频“难产”、公共维修资金躺在账上“睡大觉”、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且无法调和的情况,打破平均分案、随即分案的机制,以小区、楼盘为标准,开展集中调解、上门调解,集合调解资源,打“配合战”、打“长期战”,彻底解决“问题”小区,督促业主自觉交纳物业费,保障物业服务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强示范裁判,促进自觉履行的诚信意识。借助党员法官工作室,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业主代表、物业公司积极参与,深入物业小区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公开庭审、释法明理,强化典型案例、示范案例的积极作用,使当事人明白胜在何处、败在哪里,营造合法经营、依法维权氛围,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引导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不断提高诚信意识、契约意识以及法律意识。
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物业纠纷化解源头治理
不断提高思想站位,将物业管理提升到涉及党建、涉及民生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回归物业服务本质,惠及民生。
一是探究根源问题,破解民生难题。通过审理实践和实地调查,排查出23个物业服务公司以及小区共计996件物业隐患纠纷,强化与住建、住保等部门及行业协会、物业公司的调研沟通,针对老旧小区物业区域划分、“问题物业”排查整治、投诉问题处理、物业党建联建、“问题楼盘”联动处置机制、物业企业发展困境等多个主题探讨交流,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促进基层破解群众难题、增进民生福祉的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构建“三书”机制,强化风险防范。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物业纠纷领域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的问题充分评估分析,发布“2023年度物业纠纷审理分析报告书”,针对涉诉较多的小区、物业公司等,向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发出“风险告知书”,提示矛盾纠纷风险,及早对症下药。同时,制定“倡议书”,并抄送物业公司、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不断完善“党群联动、政社共管、居民自治”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物业纠纷化解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彻底解决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急难愁盼”,提升企业和业务的双重幸福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