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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交通事故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履行

来源: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作者:方志勇 发布时间:2023-11-24 11:02:21

近日,青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过法官耐心释法,当事人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圆满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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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23年5月23日8时9分,被告方某驾驶电动二轮普通摩托车在一环路东段与小南街交叉路口左转时(未靠道路中心点右侧转弯及未伸手示意)与驾驶自行车的原告李某发生接触,致李某受伤,后经鉴定其伤情为十级伤残。青神县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李某、被告方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双方均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均申请复核。2023 年6月29日,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双方申请的复核予以维持。原告诉求由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9万余元,现原、被告无法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观看监控、仔细询问,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明确,双方仅对赔偿金额意见分歧较大。本着一次性化解矛盾的初衷,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从法律规定、人情事理等层面向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从原告提交的各项证据出发,提出居中调解意见。经过法官释法析理、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方某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各项赔偿款2.6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即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原被告双方对此极为满意,此案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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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好口碑。只有不断地沟通调解,才能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满意程度。下一步,青神法院将进一步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调解能力,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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