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近日,丹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办结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原告汤某某为承办法官送来了锦旗。
今年2月,原告汤某某在被告华某某家后果树地里,和被告因口角发生抓扯,被告用嘴咬原告左手食指、暴力扭转原告右手无名指,导致原告左手食指受伤流血,右手无名指骨折。原告汤某某认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当事双方因此纠纷闹上了法院。
本案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采集信息、搜集证据,并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华某某赔偿原告汤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19182.41元。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被告立刻履行了判决义务,原告汤某某为了向法官表示感谢,这才有了之前的那一幕。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法院努力的方向。”近年来,丹棱县法院一直以实招回应民意,以硬招守护民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每个细节上,不仅有效地为群众解决了纠纷,还通过释法明理,让当事人主动履行,做好执源管理,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