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双才镇三关村一栋民房外拉起警戒线,就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开展执行活动。
【案情简介】
彭某君与彭某祥、阳某美是亲戚关系,双方房屋相邻,因边房土产生纠纷,彭某君起诉至东兴区法院。经区法院审理,判决彭某祥、阳某美立即停止对彭某君所承包的位于内江市东兴区双才镇三关村的房边土的侵害,并将其侵占的房边土恢复原状返还给彭某君。判决生效后,彭某祥、阳某美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彭某君无奈向东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彭某君与被告彭某祥、阳某美系亲戚关系,且案涉标的物系具有特定属性的土地,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协商,但双方均未就土地边界问题、折价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执行干警依法通过张贴腾退通知、送达罚款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劝解被执行人主动将侵占的房边土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彭某君,被执行人彭某祥、阳某美仍拒绝履行相应义务,执行程序一度陷入僵局。
【强制执行现场】
为让彭某君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妥善解决此次相邻权纠纷,东兴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皓安排部署,指导制定执行行动方案,决定对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11月14日9时,东兴区法院集结10余名干警到达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派出所民警及媒体记者的监督和见证下,按照前期制定的执行行动方案,依法向被执行人彭某祥、阳某美出具工作证件、宣读腾退交付告知书,由测绘人员先行划清边界,施工人员随后进行施工,搬运地上附着物至被执行人院坝内交被执行人保管。
执行活动现场,清理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被执行人彭某祥、阳某美多次言语挑衅,吵闹阻碍,甚至在执行法官向其宣读腾退交付告知书时恶意从法官手中抢走撕毁,严重阻碍执行工作,法警立即对其进行制止,执行法官对其进行训诫,并再次劝告被执行人。经过现场多方反复沟通、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彭某祥、阳某美最终表示愿意配合完成后续执行程序。下午16时,历时7小时,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程序是司法程序的最末端,被称为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东兴区法院将继续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 “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地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