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网上“约架” 依法惩处

来源:宜宾市司法局 作者:李玲 梅昆 发布时间:2023-11-07 14:58:14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8日,兴文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周某在APP平台上录制“约架”视频,该视频时长约20余秒,视频内容为:周某酒后在自己家中,左手持砍刀,右手持钢管,并口出:“有种的就出来干一架”的言语。该行为引起大量网友的强烈反应,并且作出相应的评论。2023年9月28日,兴文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以周某涉嫌寻衅滋事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网上所发“约架”视频是2023年9月25日,周某酒后录制发布。

处理结果

2023年9月28日,兴文县公安局以周某在平台上录制“约架”构成寻衅滋事行为,鉴于初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周某作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件评析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该案件中周某酒后无故在网上“约架”,宣扬网络暴力,扰乱网络秩序,严重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受到法律的惩处。广大网民要切实提升网络素养和文明意识,规范上网用网行为,及时发现并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对于利用网络恶意炒作,发布不当信息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汪怡兵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