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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法院两起案例入选四川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内江中院 发布时间:2023-11-06 21:53:29

近日,四川省高级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省高院反电诈办副主任、刑三庭庭长王明奎发布了四川法院2023年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大典型案例。由资中县法院一审、内江中院二审的包安缈等134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案和由隆昌市法院一审、内江中院二审的王世春等15人涉黑诈骗案两件案件入选。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唐稷尧;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旭分别对发布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精彩点评。

 

案例一


包安缈等134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基本案情】2019年2月,被告人包安缈与肖某某共谋实施电信网络荐股诈骗,先后纠集被告人姚裔、何马飞等人形成以公司化运营的诈骗集团,在广州、长沙利用虚假的“施罗德平台”“安本资产平台”实施投资诈骗犯罪活动。该诈骗集团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由包安缈、肖某某负责整体运营管理。其中,包安缈主管讲师和业务员团队;肖某某主管资金和技术;姚裔负责广告上粉、虚拟配资等技术管理和出入金对账、资金通道对接等资金管理事项;何马飞负责后台调控指数K线涨跌等技术管理及招募并管理所辖诈骗业务员(水军);还安排人员负责讲师团队在网络直播间授课、资金回流、财务管理、业务员招募管理等。截至2019年6月19日,诈骗415人共计人民币近5000万元,其中“施罗德平台”阶段诈骗3400万余元,“安本资产平台”阶段诈骗1300万余元。

另查明,2019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钟贤葵等人明知他人是犯罪所得而帮助支付结算资金,数额分别达10万元以上。2019年3月,被告人潘鹏超明知被告人赵翔找其购买的软件可能用于犯罪活动,仍向他人购买并交由被告人董路路等人根据赵翔要求对该软件进行修改,后被赵翔等人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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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本案由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一审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包安缈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通信技术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推荐虚假“炒股”平台,诱骗被害人开户入金并通过后台操控,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是犯罪集团。被告人钟贤葵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数额达10万元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被告人潘鹏超、董路路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分别判处各被告人相应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45人;判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41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9人,对其中23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并判处各被告人罚金刑共计1800万余元,已追缴涉案财物1500万余元。

【典型意义】本案中被告人包安缈、姚裔、何马飞等人利用手机、互联网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犯罪,4个月内诈骗金额近5000万元,给400余名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财产损失和身心伤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该案系内江法院审理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被害人分布广泛、犯罪链条最为完整的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该案办理中,两级法院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以追赃挽损为重要切入点和工作目标,厘清涉案资产的去向并予以查封扣押,最大力度督促涉案人员退赃退赔,实现挽损1500万余元,有效守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人民法院提醒大家网络荐股真假难辨,防范诈骗时刻在心。越是宣传投资少、收益快、回报多的网络推荐股票,越是要小心谨慎,时刻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网络陷阱。希望老百姓在日常生活、经营、投资中擦亮自己的眼睛,如识破骗局,要及时报案,防止更多的人被骗。


【韩旭专家点评】该案有如下五个特点:从案件本身看,一是被告人数和被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呈现跨地域作案等特点。二是以公司化形态实施诈骗,各被告人分工层级较为明确,相互配合默契,具有较大的蒙蔽性和欺骗性。从案件审理上看,一是量刑上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既有9人被判处10年以上的重刑,也有23人被宣告缓刑。二是注重追赃挽损工作,挽回1500万元退还被害人,较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不同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分别作出判决,体现了在处理案件时依法、审慎的特点,社会效果良好。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获得财富需要依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小便宜吃大亏”的道理。无论犯罪分子多么狡猾,只要我们不贪小便宜,不轻信他们精心编制的美丽谎言,就不会上当受骗。

 

案例一


王世春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等案


【基本案情】2017年底至2020年6月,被告人王世春纠集被告人石高山、杨洋等人先后利用其名下在深圳市、东莞市的公司网罗、招募大量社会闲散人员。依托“借贷宝”“恒丰e贷”等10个APP平台,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以“低利息、无抵押、借款快”贷款为诱饵,隐瞒贷款逾期会收取“逾期费”“软暴力”手段催收和实际年利率极高的事实真相。通过设置极短的还款期限,引诱贷款人在多平台“借新还旧”“以贷还贷”等方式恶意垒高“债务”,并恶意制造违约,对逾期未还款的贷款人及其亲友言语辱骂、恐吓、电话、短信轰炸,发送PS淫秽、灵堂、棺材等黄色或晦气图片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滋扰催收,迫使贷款人归还高额利息、违约金等费用。逐渐形成以王世春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吕有权等为积极参加者,刁仁忠等为一般参加者,集非法网络放贷、“软暴力”催收于一体,架构明晰、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犯罪组织。

该犯罪组织以非法牟取暴利为主要目的,短时间内非法获利近1亿元,被害群众超7万人。该组织的“恒丰e贷”APP被中央电视台2019年“3.15”晚会点名曝光为“714高炮”诈骗;被害人通过“聚投诉”“黑猫”等投诉平台进行投诉3000余次。该犯罪组织利用信息网络肆意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网络空间为非作恶,采用精神摧残手段欺压、残害群众,骗取钱财,受害群众众多,严重扰乱互联网管理秩序,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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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本案由内江市隆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世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催收非法债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信息网络诈骗,在网络空间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扰乱互联网管理秩序,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依法应从严惩处。被告人王世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刘久林等十一名被告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王世春等十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助网络平台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王世春等相关被告人还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窝藏罪。综合全案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判处王世春等十五名被告人二十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典型意义】近年来,黑恶势力逐步向开放的网络空间渗透蔓延,犯罪分子借助信息网络实施诸如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催收非法债务、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的现象层出不穷。借助互联网,黑恶势力实施诈骗犯罪的链条、空间往往能突破传统犯罪的地域时空限制,犯罪行为呈现出更强的渗透力、更广的波及面、更多的被害人特点,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危害巨大。本案系十分典型的涉网涉黑犯罪案件,以王世春为首的犯罪分子依托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犯罪,并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软暴力”催讨债务,逐步形成了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民法院对15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体现了将依法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度融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人民法院提醒大家凡是网上办理贷款,声称“低利息”“无抵押”“秒到账”“不查征信”的,都是诈骗。警惕网络贷款陷阱,切莫因小失大、上当受骗,网络“套路贷”,“贷”走你的美好未来!


唐稷尧专家点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所实施的各种犯罪是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危害性最为严重的犯罪现象之一。为此,刑法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与该组织实施具体犯罪的行为均作为独立犯罪予以认定并数罪并罚。

本案的典型性在于,以被告人王世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实施的诈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借助电信网络平台、利用电信网络手段而开展,突破了传统犯罪的地域时空限制,呈现出更强的渗透力、更广的波及面和更多的被害人,其社会危害性被互联网进一步放大、增强与扩展。同时,借助电信网络手段,其不法行为的隐蔽性、欺骗性进一步增强,提升了司法机关侦破案件、准确定罪量刑的难度。本案的侦破与依法从严处理,落实了刑法的相关规定,为司法机关将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相融合提供了范例。


近年来,内江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官方新媒体体平台和与内江广播电视台联办《开庭说法》栏目,与内江日报社联办《每周说法》栏目,广泛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题宣传,先后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稿件200余条次,拍摄的以案说法电视节目《揭秘网络荐股背后的“读心术”》《暴富“机密”》《小心!别成了诈骗的帮凶》相继在四川电视台播出,各类媒体积极转发转载,百余万人次观众观看了节目,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内江中院)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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