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边法院巡回审结一起长期困扰当地党委乡镇政府及村、组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0年3月24日,峨边法院受理一起因相邻权而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了解,此案原、被告双方均系我县共和乡赵山村村民,原、被告双方因阻挡历史形成通道而发生纠纷。2016年以来,原告杨某金经常在自家屋旁被告杨某军长期行走的通道处放置阻挡物,被告杨某军清理时造成原告杨某金放置的阻挡物损坏,双方为此引发纠纷。事发后,原、被告双方纠纷经当地村组协调解决、通过乡镇司法所及派出所协调解决均未果,原告杨某金遂提起诉讼。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我县基层社会稳定,本院决定将该案采取巡回开庭形式进行审理。
2020年4月30日上午,该院民三审判团队及法警队、办公室一行,冒着炎炎烈日驱车前往共和乡赵山村村民委员会驻地。9点40分,巡回审判准时开庭。巡回法庭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掌握了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法庭辩论一结束,巡回法庭及时休庭,通过“背靠背”方式组织双方进行庭外调解。经过对原、被告双方多轮劝说,最终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双方就调解协议达成一致,被告杨某军当场将350.00元补偿费支付给原告杨某金,一起长期困扰当地地方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组的纠纷矛盾妥善化解。
本次巡回审判中,巡回法庭结合案件情况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及时向旁听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对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课。本院此次巡回审判,既做到了案结事了,有力助推该县基层社会稳定,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以及法律效果。(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