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法官,非常感谢法院的执行工作,为我们实现胜诉权益......”近日,屏山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执行工作受到群众好评。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柯某等与被执行人某物流公司、袁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某物流公司、袁某连带赔偿柯某等643168.96元。判决生效后,某物流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柯某等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2023年9月11日本院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执行和解,经过执行干警的调解,双方达成申请人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被执行人当日履行48万余元、剩余款项由法院进行司法扣划的执行和解协议,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屏山法院执行局深入学习鲍卫忠先进事迹,积极开展“三践行、三提升”活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