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执掌司法利剑的审判部门,泸县法院始终着眼“公正与效率”这一价值目标,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近日,泸县人民法院两起强制执行案件成功执行完毕,得到当事人高度赞扬,心存感激的他们送来鲜红锦旗,向法官表达敬意。
(一)被执行人王某因工程资金周转向申请执行人肖某借款,并向肖某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及利息。之后,王某仅支付了3个月利息,其余本息一直未还。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王某在2023年1月21日前偿还肖某借款本息75000元。
因王某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肖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王某除仅有的零星银行存款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又与王某取得联系,王某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同时向执行法官陈述其在外有工程应退保证金,保证金退还后,第一时间归还肖某的借款。执行法官见王某言辞恳切,与肖某联系后,便确定给王某一段时间,让王某筹款。但退保证金的过程非常复杂又曲折,执行法官多次与王某联系,并坚持追踪王某退款情况,最终王某在得到保证金后,全额支付了肖某的借款本息。本案耗时两个半月,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得以执行完毕,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肖某对此非常满意,向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以表感谢。
本案的圆满解决,只因紧紧围绕了实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并在执行过程中多一些耐心,多一刻等待,多一点沟通,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公正与效率,确保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2021年4月,申请执行人梅某在被执行人某公司承建的工程现场工作时,被滑落的地板砖砸伤。2021年11月,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梅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经鉴定,梅某所受伤已构成十级伤残。
2023年4月,双方在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公司支付梅某工伤待遇共计85000元,2023年5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2023年10月30日前支付65000元,未按约定支付需另行支付10000元违约金。因被执行人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梅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并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同时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深入沟通交流,依法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上述生效文书的义务,包括违约金10000元。从立案执行到支付案款仅15天,而梅某从发生工伤到获得赔偿已三年有余。
梅某深感维权艰辛漫长的同时,对法院的执行效率深表赞扬,于是向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感谢执行法官的公正与效率。
当事人的锦旗,是心意,是感谢,是法院干警为民解忧、为民服务的体现,更是法官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泸县法院将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牢牢把握“公正”的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强化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