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官,我今天来想支付欠款,可不可以马上把我的失信信息解除掉?我的微信银行卡都被冻结了,高铁和飞机票也买不了,生活处处受到限制,我愿意还款,请求解除对我的相关惩戒措施。”
近日,彭山区人民法院通过限高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2年,法院判决周某返还张某5100元,因周某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2023年3月7日立案执行。在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周某置之不理,不主动履行,并拒绝沟通。经网格查询和现场走访村委会调查,执行法官得知了被执行人周某与小儿子的具体居住地址,但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周某,均未找到。与此同时,周某反而在公共社交平台发布执行法官上门执行的监控视频及拒绝执行的言论。
执行法官认为,周某不仅抗拒执行,还公然发表拒绝执行言论,行为恶劣,但考虑到周某的孩子尚小,若采用强制措施,周某小儿子将无人看管照料。7月26日,彭山法院决定对周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措施并在微信公众号、院内LED大屏滚动播放。9月7日,处处受限的周某终于意识到“限高”和“失信”的威力,不再躲藏,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一次性还清了欠款。
彭山法院温馨提示,“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绝非口号,被执行人应及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与执行法官或申请执行人联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都要收到法律的惩处!
下一步,彭山法院精准采取执行举措,让执行利剑保持“出鞘”状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