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优化营商环境 法院在行动

——攀枝花西区法院向受害企业发还渣铁及赃款
来源:攀枝花西区法院 作者:唐萌萌 发布时间:2023-09-16 22:27:54

向受害企业发还渣铁及赃款1.jpg

近日,攀枝花市西区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联合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扣押财物发还活动。

向受害企业发还渣铁及赃款2.jpg

在扣押财物发还现场,三家单位将扣押在案的131.58吨约价值26万元渣铁完整发还给了受害企业。渣铁发还完毕后,西区法院又将该案被告人退缴的17.419万元赃款发还给受害企业。该企业分别为三家单位送上了锦旗,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打击破案、追赃挽损、为民办实事作出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许。

向受害企业发还渣铁及赃款3.jpg

该案中,被告人罗某某在2019年至2022年5月期间,先后组织苏某某、冉某某等人,使用钢钎、大锤等工具撬下罐车内的渣铁,多次盗窃攀枝花市西区某渣场渣铁,共获利350余万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罗某某、苏某某、冉某某等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赔偿受害企业损失310余万元,并返还受害企业渣铁131.58吨。

为不断加强涉案财物处置和追赃挽损工作,西区法院充分发挥提前介入机制效点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对所办案件实行一案一策略,一案一专班,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近年来,攀枝花西区法院审结了很多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关的案件,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始终从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今年三季度,通过开展财物发还专项活动,为辖区2家受害企业发还赃物赃款近170余万元,就是该法院践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实力护航了辖区企业健康发展。(唐萌萌 )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