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江法院望龙法庭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司法确认案件,因申请人腿脚受伤行动不便,干警主动上门办理,为其提供“足不出户”的司法服务。
该案申请人蒋某为某单位临时修剪花草时,不慎摔倒,受伤回家路上又再次摔倒,致左腿伤势加重,后经白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为了使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双方便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由于蒋某受伤行动不便,加之天气炎热,为尽快解决当事人的诉求,承办法官随即决定上门进行司法确认审查工作。下午两点,法庭干警来到申请人蒋某的住所,依法对双方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耐心向双方申请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均在司法确认审查笔录上签字、捺印进行确认。
当日,法庭便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某单位随即将医疗费、赔偿金等合计1.6万元支付给了蒋某,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法庭贴心的“上门服务”也得到了蒋某的高度赞扬及诚挚感谢:“感谢你们,我腿脚不便,你们顶着大太阳还专门跑一趟,是为民服务的好法官!”
合江县法院一直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协同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及驻庭人民调解员等化解群众各类纠纷,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同时,针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将司法确认搬至申请人家中,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