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叙永法院为律所授牌设立“诉讼服务站”

来源:叙永法院 作者:杨丹 李忠林 发布时间:2020-04-29 09:17:46

imgapp.jpg

并肩作“站”。为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实质化和“两个一站式”建设,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叙永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举行“诉讼服务站”授牌仪式,集中为辖区内五家律师事务所及叙永法律服务所授牌设立“诉讼服务站”。县法院范平院长、县司法局宋华维局长及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表参加了授牌仪式。“诉讼服务站”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同时也是为了搭建法院与律师沟通的桥梁,共同做好诉讼辅导、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工作,为叙永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无“微”不至。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立案平台成为了当事人和代理人解决立案难题的重要帮手,尤其是“四川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更是被广泛应用,考虑到部分代理人尚不熟悉“微法院”等平台的操作,可能会影响“诉讼服务站”工作的开展,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门对“四川微法院”的具体操作进行详细的解释和演示,叙永法院也将把操作视频同步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各个诉讼服务站点进行滚动播放,以便于有需要的当事人进行学习和操作。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指尖诉讼”的便利。

“鉴”往知来。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让当事人在诉前对诉讼请求进行明确,促进诉前调解工作及时顺利开展,减少因诉中申请重新鉴定造成的诉累,同时提升审判效率,叙永法院将《叙永县人民法院诉前司法鉴定工作实施细则(草案)》交由参会的法官、律师等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律师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细则》创造性地提出将司法鉴定工作做在诉前,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常见需要鉴定的案件,通过与有关主管部门协作,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纠纷发生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司法鉴定,一旦进入诉讼,法院可以直接采信该司法鉴定意见。这一意见引发大家热烈的讨论,各个律师代表也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形成良好的交流氛围。

各抒己“建”。律师代表们对在代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工作作风、队伍建设以及法院服务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踊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县司法局宋局长针对大家的意见指出,法院和司法局以及所有律师、法律工作者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和参与者,一方面广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应当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也希望法院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律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叙永的和谐稳定。

imgapp (1).jpg

范平院长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并表示,非常感谢律师代表们能开诚布公、坦诚相见,表达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为法院的工作开展积极建言献策,体现了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对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叙永法院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会进行认真梳理,逐个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若不能及时解决到位的,也向律师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法院也在不断畅通与律师的沟通渠道,完善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杨丹 李忠林)


责任编辑:赵兴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