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道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高梁人民法庭在高梁镇新牌坊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孙某荣,被告罗某芳、罗某仙、罗某良、罗某玉,原被告系母子关系。法庭经过走访社区了解到,原告系93岁高龄老人,四被告以前轮流照顾原告,家庭比较和睦。最近一段时间,因家庭琐事四被告之间产生了矛盾,才引发赡养老人的问题。开庭进入调解阶段时,法官以“孝”为先入手,从传统道德、人伦亲情以及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耐心细致地劝导,使四被告领会到,“孝”不仅是赡养父母,还在于家庭和睦、兄弟姊妹团结,让父母的晚年生活幸福安康。四被告也表态,今后会互助互爱,照顾好母亲的晚年生活。最终四被告一致同意,以三个月为一周期轮流照顾母亲生活起居。庭审结束后,旁听村民及原、被告亲属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现场氛围非常热烈。法官再次向村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获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巡回审判,变换的是庭审地点,不变的是为民初心。东兴区法院下一步将加大家事审判巡回法庭审判力度,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