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大雪山法庭在诉前成功化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以最快的速度和最贴心的方式服务案件当事人,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案情回顾:
陈某华系吴某聪之母,吴某聪与其前妻于1996年离婚,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吴某迪和吴某。吴某聪后与郭某某同居生活并于2013年生育一子吴某国。2010年1月,吴某聪经批准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同年5月,吴某聪将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2016年,吴某聪因病去世,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陈某华、吴某迪、吴某、吴某国。因各顺位继承人之间就房屋继承问题产生争议,原告吴某国将被告陈某华、吴某迪、吴某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案件涉及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多次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发现双方当事人均有意向接受法院调解,承办法官随即安排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面对面调解、点对点疏导,原被告双方逐渐打开心结,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家庭关系得以修复。
本案承办法官本着“两便”原则,在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前即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使得纠纷在诉前就得到圆满化解,既是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的切实举措,也是弘扬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纠纷化早化小的生动司法实践。
下一步,大雪山法庭将深入贯彻实施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本部门实际,打造具有特色的少数民族调解品牌,始终抓牢抓实“公正和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便利的司法服务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