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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因钱闹矛盾 法官“情法交融”化纠纷

来源:古蔺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鹏 龙意 发布时间:2023-07-17 11:57:06

“看在一家人的份上,我才借钱的,结果他们不仅不还钱还殴打我,他们根本没有念及亲戚关系,我必须要追究他们的责任......”近日,茅溪法庭接待了一位情绪十分激动的当事人。

据了解,李某向赵某借钱1000元到期没有归还,赵某与第三人一起前往李某家中催收借款。李某不仅不归还借款,反而伙同其家人一起殴打赵某,致使赵某受伤。赵某无奈之下起诉至茅溪法庭,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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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仔细倾听当事人的叙述后,审阅案卷材料发现原被告的父辈是亲兄弟,敏锐地捕捉到这是一起亲人间的纠纷,并认为本案有诉前调解的基础。于是,承办法官耐心劝说赵某与李某调解,而赵某情绪激动的说着文章开头的话,坚持要起诉李某,追究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邀请茅溪法庭驻庭调解员参与本案的调解。调解过程中,待原被告双方发泄心中的情绪后,承办法官与驻庭调解员以亲情作为出发点,将法理、事理、情理贯彻调解始终,力促原被告化解恩怨。最终,本案被告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向原告表示了歉意,并承诺尽快向原告支付医疗费。

至此,茅溪法庭从立案、调解到结案,整个诉讼流程过程,仅用不到两个小时,成功将一起可能导致亲情危机的纠纷及时化解。

“感谢王法官,他们已经把医疗费打给我了。”三天后,原告赵某向王法官打电话的时候,高兴地说到。

化解发生在亲属之间的纠纷需要法理,更需要情理,该案成功化解是茅溪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一个缩影。接下来,茅溪法庭将持续发挥驻庭调解员在诉源治理和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力争把“诉原治理,多元解纷、繁简分流”三位一体的纠纷解决机制作出亮点和实效。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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