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集中调处三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并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各方矛盾并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一致称赞。
案情回顾:
自2018年开始,被告筠连县某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在筠连县几个村进行中药材种植,雇请原告三人从事除草、施肥、打药等工作,并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后因被告某公司一直未给付三名原告工资,原告三人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被告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给付相关劳动报酬及资金占用利息。
由于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承办法官决定立即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鉴于原告三人系农民工,证据意识淡薄,而被告某公司对诉讼标的存在异议、管理人员长期居住外地的实际,积极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一方面利用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向被告核实诉讼标的金额,讲清原告作为农民工的难处,另一方面耐心向原告释明被告某公司因种植的中药材积压,资金回笼困难才致使劳动报酬未支付,争取原告理解支持,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被告分期支付原告劳动报酬、原告放弃利息请求的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筠连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加大涉农民工案件调解力度,持续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