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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矛盾起 诉中调解纠纷止

来源: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 吴金桃 发布时间:2023-07-11 10:07:09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提升多元解纷实效,坚持将快速高效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日,叙州区法院蕨溪法庭在诉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维护6户村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示范性的解决了该地百余起同一类型纠纷,也暂时缓解了企业经营的困难,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1月 12日,四川某农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与叙州区泥溪镇阳坪村171户村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租后公司统一规划栽种了竹林及修建人工围堰成湖,后公司违约没有支付村民承包费,导致村民诉讼要求依法解除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逾期的土地流转费及违约金。法庭了解案情后发现:一是涉及农民土地分割及恢复种植问题;二是涉及到农户数量巨大;三是合同解除后土地附着物有可能价值降低或者直接消失;四是公司在运营时在土地上修筑了公路,合同履行有利于道路的价值发挥。结合案件情况,通过与农户沟通,采取以6户村民起诉,以示范性案例方式,处理该类型案件。

法官多元解纷

为了能快速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庭干警通过前期摸排和沟通,决定以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由于被告公司办公地点在村里,干警们多次往返原、被告所在地,深入了解双方真实想法与案涉土地实际情况,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反复协调做思想工作,最终调解协议达到双方当事人满意并确认签字:一是合同继续履行,二是欠付租金当月给付。案件调解成功后,法庭干警依照调解协议及时跟进,做好回访,督促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真正做到实质性化解纠纷目前,欠付租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叙州区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案件办理,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的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让群众深刻感受到法院“以人为本”理念,叙州区法院也将继续为人民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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