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永法院执行局通过扣划被执行人微信余额、银行账户存款,成功执结一起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的合同纠纷案件,及时保障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安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梁某签订《分期销售合同》,该合同约定梁某在安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 vivoy85手机一部,购机款为 2566元,首付 200元,剩余 2366元分 12期支付,每期还款 197.21元,每月 23日前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卡代扣,因梁某后期未及时还款,安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叙永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梁某支付购机款602.68元。因梁某一直未支付,安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梁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督促期履行法律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其微信和银行卡中有足额存款及时将其冻结并扣划给申请人。至此,该案快速圆满执结。
社会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高效便捷的网络查控系统让被执行人财产无处可逃,也更好的保障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权威性得以持续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