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州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功协调化解一起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件。
2019年9月,张某因车辆停车收费问题对小区物业不满,徒手将小区道闸栏杆扳断。叙州区公安分局对张某作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向宜宾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叙州区公安分局的复议决定。张某仍不服,认为小区地上停车收费是违法行为,扳断小区道闸栏杆是事出有因,且未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情节轻微,遂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法官李文财了解案情后,借助刚成立的叙州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为平台,立即召集原告张某、被告宜宾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员、被告叙州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员、第三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在叙州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进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座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最终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张某当场赔付第三人道闸栏杆相关损失,并撤回在叙州区法院的行政诉讼。
此案成功的协调化解彰显了叙州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强大的功能和作用,也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助推依法行政、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目标迈出了坚定的一步。(阳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