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边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司法救助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2022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救助困难群众18人,发放救助金28万元。
一是完善机制建设,构建“矩阵式”救助格局。制定《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成立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案件承办法官负责司法救助案件受理,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依次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上会研究,进一步统一司法救助裁判标准,规范司法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水平。规范救助程序,要求承办法官同步将司法救助案件纳入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录入司法救助案件信息,杜绝案件体外循环,实现公正透明。
二是坚持内外协作,贯通“交互式”救助局面。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救助工作,争取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2022年以来,向上争取资金保障33万元。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对未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或获得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申请人,通过协调民政、社保、街道社区等部门,凝聚多元救助合力。对内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由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沟通,财务室、执行局牵头落实,缩短救助周期,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是注重救助实效,增添“攻心式”救助渠道。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实现对当事人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救助。建立审理、执行、信访等办案环节发现和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机制,助力信访矛盾实质化解。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温情救助,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心理疏导、案件回访等举措,统筹做好“当下救”与“长久助”,不断增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2022年以来,救助老年人5人,救助妇女3人,救助未成年1人,开展心理疏导17次。(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