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被告已经支付了我医疗费”。这日,一大早李庭长便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
这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应某某的丈夫与被告任某某为胞兄弟,又比邻相居,素有旧怨。2022年11月15日,原、被告双方因再生稻堆放问题发生争执并互有抓扯,其间应某某腰部被任某某手中的“哈谷耙”伤到腰部,应某某遂向合面镇派出所报案。后应某某就受伤的医疗费用起诉至纳溪区法院护国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当事人年事已高,路途较远,在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后,决定前往当事人双方居住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同时邀请村干部一起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一度吵得面红耳赤,承办法官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后,双方矛盾趋于缓和,但仍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随即按照法定程序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后,被告却并未向原告支付医疗费用,原告再次找到承办法官。承办法官担心双方矛盾继续激化,本着从案结事了的宗旨出发,再次前往村上,邀请村干部一起对双方释法明理,从亲情的角度、法理的后果深入分析……最终,被告答应尽快支付原告医疗费。
就近解纷“枫”意浓,纳溪区法院护国法庭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将“司法为民”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以案后回访促履行兑现,真正做到了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法院诉讼服务的各方面、全过程。
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各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不断强化审判职能,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就近解决群众纠纷矛盾,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和谐乡村释放司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