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人民法庭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总体布局。近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召开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部署会,由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罗起东主持,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吴雪萍,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罗起东传达了全省、全市法院关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文件精神,并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围绕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逐一发言。
罗起东对培优参选枫桥式人民法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议成立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对照各项考核明确责任部门,盯紧目标任务,紧抓工作重点,绘制时间表、画出路线图,细致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推动诉源治理,结合“小镇法官”工作,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落实巡回办案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源头治理,让人民群众成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最大受益者。三是突出品牌特色,各人民法庭结合审判实际和区域优势,将创建工作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做到“一庭一方案”,打造特色亮点工作,优化法庭品牌建设。
下一步,乐至县人民法院将细化举措,多条线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努力提升司法水平,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