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李某因受伤住院需要医疗费,向刘某借款5000元并出具借条。到期后,刘某多次催促李某归还借款无果,遂将其起诉至叙永县人民法院。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约定从2019年5月起李某每月向刘某归还1000元,直到付清为止。之后李某仍未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李某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但始终未见被执行人身影,李某和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于是执行法官组织了6名司法警察,并联系了当地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委会人员,一起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此时被执行人李某外出务工未在家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的父母释法明理,讲清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李某表示立即履行义务,通过微信将这5000元钱转给了申请人刘某,本案就此执行完毕。
叙永法院执行局建立快执组以来,主要办理60000元以下小额标的执行案件,司法警察全力协助并积极参与执行工作,以快速、高效的工作方式,使得一大批执行案件快速兑现完毕。(冯楷 谢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