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力发挥人民法院环境司法能动作用。11月15日,丹巴县人民法院在革什扎镇瓦足村村级活动室,公开审理由丹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涉嫌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敲响了丹巴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第一锤”。人大政协代表、当地群众、片区乡镇乡村干部、护林员等共计上百余人现场旁听。
案件概要:2016年9月份,被告人周某伙同他人在位于丹巴县边耳乡独狼沟长岩窝共同砍伐16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同时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缴纳16株红豆杉的种植管护费941.1元。
目的及意义:丹巴法院通过深入案发地开庭的巡回审判模式,加强了乡村法治宣传,深入推进了“法律七进”工作,全力实现服务中心工作实质化,用实际行动践了政法干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的担当与使命。为建成安全美丽生态和谐小康新丹巴建设,以及丹巴县创建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奠定基石。(丹巴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