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践中,存在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在经法院查封后仍拒不交车,甚至有转移、隐匿车辆的行为。同时,因车辆流动性较大,失信被执行人的一招“脚底抹油”,时常让车辆处置工作陷入瓶颈。近日,纳溪法院在财产处置工作中从扣押车辆着手,向被执行人精准施压,有效助推案件快速执结。
张某某与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纳溪区人民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查封了李某名下奥迪牌小汽车一辆,但未能实际控制,此外,未查得其名下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困境。近日,纳溪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了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电话,告知我院提起临控的奥迪牌小汽车经全市智慧停车系统反馈,正停放在某小区大门口,现由江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赶往现场控制车辆。接到该线索,承办法官一行四人立即驱车出发。
经核实,李某未履行该案赔偿款,此前诉讼系公告送达,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联系方式已停机,承办法官走访李某户籍所在地村社亦无所获。车辆线索的出现使得被执行人现身的可能性增大,但考虑到被执行人之前一贯态度冷漠,躲避执行,为避免打草惊蛇,法官灵机一动,当即拨打车辆挡风玻璃上留存的联系电话,谎称李某的奥迪车出现状况,请速来查看。没多久,被执行人便身着家居服、睡眼惺忪穿着拖鞋来到了路边,执行法官一行随即向其出示证件,告知其配合执行工作,李某惊讶之余,态度依旧蛮横嚣张,表示自己没有钱,并假意打电话筹钱,实则多方咨询,企图赖掉该笔赔偿款,鉴于其拒不配合执行,承办法官将其传唤至纳溪法院。
在向李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诫李某尽快履行案款,以减少对自身信用的不良影响,然而李某不仅不感激,还一再口出狂言,辱骂执行法官。眼见司法警察将手铐戴在自己手上,李某才如梦初醒般表示自己是一时昏了头,愿意与申请人协商并当场付清。
经执行法官现场训诫,李某对其辱骂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深感后悔,并写下悔过书。因李某认错态度良好,且已履行法律义务,纳溪法院未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而是处以500元罚款。对于纳溪法院执行法官的快速出击,硬核执行,申请人深表感激:“找了他这么久,一直不理我们,态度也非常恶劣,感谢纳溪法院将赔偿款全部追了回来!为你们点赞!”
线索就是命令!闻令执行,闪电出击,妥善执结。纳溪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力维护每一名胜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纸上权利”第一时间变为人民群众手里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