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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五百余万货款未支付,法院调解服务重点工程建设

来源: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丁如林 周霞 发布时间:2023-05-29 11:33:53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化解建设仁沐新高速公路中的合同纠纷案,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2021年10月15日,经被告中铁某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同意,原告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某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某标段水泥及钢材采购合同,截止2022年3月16日,被告累计购买散装水泥水泥和钢材欠货款11267729.49元。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尚有5827229.49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及下属项目部催要货款未果,故诉至法院。

仁沐新高速屏山段是屏山西部连接宜攀高速、和云南的大通道。屏山法院龙华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起纠纷与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有关,需稳妥解决好此类纠纷,保障重点建设工程有序推进,法官认为采取调解方式可以给建设工程各方留下缓冲机会,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的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就还款方式及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在2023年5月底前分两期原告所有货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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