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件相隔千里的“普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时期,考虑到二被告远在千里之外的河南省,承办法官张涛通过微信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远程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云服务”。
原告宜宾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被告邓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购买了总面值为527.5万元京东E卡,但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在向原告给付总面值为416.6万元京东E卡后,未再向原告供货。经原告催告,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承诺限期完成交货,但仍未履行承诺,故原告起诉至叙州区法院,请求解除买卖合同,返还剩余货款。
承办法官张法官在接到此案后,了解到原告因怀疑被告邓某某在与之洽谈、对接业务中存在欺骗、隐瞒的行为,情绪一直较为激动;另一方面,身处河南的二被告方也因深受这场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而焦虑不安。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现在的心理状况与案件的实际情况,张法官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进行细致交流,耐心沟通,在双方情绪都稳定之后,才就本案情况进行详细的释法明理,最终,原告宜宾某有限公司撤回了对被告邓某某的起诉,与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公司将继续合作,并在限期内完成交货,将买卖合同继续履行下去。这样,在法官的见证下,千里之外的双方通过别样的“面对面”方式,签下了这份既普通又特殊的调解协议,此案圆满结案。
签订协议后,原、被告双方都激动地表示,感谢张法官的耐心细致,充分保障了他们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这种网络办案的新形式,在疫情防控这个关键时期,既减少了当事人不必要的出行,又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优质便利的司法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杨婷 张静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