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家住米易县撒莲镇湾崃村的刘某某眼瞅着自家精心培育的一片芒果树即将带来收益,却不料邻居孙某在自家坟地祭祀烧纸时,因疏忽大意引燃周边杂草,致使刘某某10多亩芒果树被烧毁。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村社调解无果,刘某某一纸诉状将孙某告上法庭。
米易法院撒莲法庭受理该案后,随即组织双方进行了初步调解,但双方对造成损失的赔偿数额分歧过大,单纯的口头调解效果不佳。为让调解工作更加具有说服力,也为了让双方心服口服,承办法官于杰决定,将调解地点搬到事发现场。调解当天,法庭干警和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发生火情的芒果林,经过现场勘查,于法官对纠纷起因经过和造成的损害后果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随即围绕勘验查明的事实,现场向当事人双方认真分析了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经过法官有理有据的分析,原告刘某某不再“漫天要价”,被告孙某不再“推诿耍赖”, 最终当场就赔偿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
今年来,撒莲法庭立足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发挥特色亮点,紧扣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践行撒莲法庭一庭一品牌特色“清风”法庭创建理念,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主动采取巡回办案、现场调解等方式30余次,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千家万户,妥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20余件,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吉埂衣呷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