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欠款八年未清偿,父亲卖房来帮忙

来源: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洋 发布时间:2023-05-22 17:13:17

自“司法效率再提速”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叙永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叙永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由被执行人郭某的父亲代为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15年郭某、张某向张某某、董某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但二人未按时还款,张某某、董某某遂向叙永法院提起诉讼。经叙永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某、张某偿还张某某、董某某10万元本金及利息。但二人仍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某、董某某迫于无奈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郭某、张某经济条件困难,案件现已是第三次进入法院执行程序,且在前两次执行程序中只执行到19800元。本次执行中,执行法官经过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郭某家不久前出售了老家的房屋,有一笔卖房款收入,于是多次与郭某及其家人联系,耐心对郭某、张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郭某表示出售的房屋系父亲名下的财产,自己无权支配卖房款,只能再和父亲商量一下,若父亲愿意出借,就可以先履行部分义务。

考虑到被执行人方有积极履行的意思表示,执行法官再次给双方进行沟通,郭某的父亲表示愿意先协助郭某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借款。在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郭某的父亲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董某某达成一致意见,二人同意减免所有的借款利息,只收取10万元本金,郭某父亲也在当天将郭某、张某的剩余欠款全部偿还完毕。

(杨洋)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