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效率再提速”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叙永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叙永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由被执行人郭某的父亲代为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15年郭某、张某向张某某、董某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但二人未按时还款,张某某、董某某遂向叙永法院提起诉讼。经叙永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某、张某偿还张某某、董某某10万元本金及利息。但二人仍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某、董某某迫于无奈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郭某、张某经济条件困难,案件现已是第三次进入法院执行程序,且在前两次执行程序中只执行到19800元。本次执行中,执行法官经过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郭某家不久前出售了老家的房屋,有一笔卖房款收入,于是多次与郭某及其家人联系,耐心对郭某、张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郭某表示出售的房屋系父亲名下的财产,自己无权支配卖房款,只能再和父亲商量一下,若父亲愿意出借,就可以先履行部分义务。
考虑到被执行人方有积极履行的意思表示,执行法官再次给双方进行沟通,郭某的父亲表示愿意先协助郭某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借款。在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郭某的父亲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董某某达成一致意见,二人同意减免所有的借款利息,只收取10万元本金,郭某父亲也在当天将郭某、张某的剩余欠款全部偿还完毕。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