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的车辆了,但是在射洪,你赶得过来吗?”5月16日16时20分,东坡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石某的电话。
因眉山到射洪距离较远,为及时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承办人迅速通过执行指挥平台联系射洪市法院,并告知已同步将委托执行函通过指挥平台进行委托。
射洪市法院在接到东坡法院的协助请求后,火速出动执行干警,前往案涉车辆所在地,下午17时,射洪市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连线方式与东坡法院执行局承办人沟通车辆扣押、张贴封条全过程,最终成功将案涉车辆扣押。
该执行案件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应当赔偿申请人交通事故损失2万余元,但承办人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被执行人态度仍旧消极,并声称人在外地,暂无款项可供赔偿申请人,一再拖延执行,承办人故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扣押次日,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承办人,告知被执行人已经向申请人支付了一半赔偿金并达成执行和解。
此次两地法院的积极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执行“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得到了实质性落实,同时也为两地法院后续纵深推进司法协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张诗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