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共青团乐山市委下发《关于表扬乐山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乐山市优秀共青团员、乐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团支部被评为“乐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乐山中院机关团支部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产业强市、旅游兴市”发展战略,坚持全市法院“1234”工作思路,聚焦“赋能提质、培优晋位”任务目标。在团市委以及院机关党委的带领下,以党建带团建,将团支部工作与法院审判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青年干警始终坚守初心、恪尽职守、凝心聚力,为服务保障乐山高质量发展贡献乐法青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