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尊严不容亵渎,司法权威不容挑衅,不管事出何因,都不能成为抗拒执行的理由。挑衅执行干警,妨害执行公务挑战的绝不仅仅是执行干警个人,而是在挑战法律的尊严,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近日,纳溪区人民法院面对嚣张的被执行人,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促使其当场履行拖欠的材料款1.1万元,并真诚向执行干警道歉,写下悔过书。
罗某某与刘某某原是关系密切的生意伙伴,刘某某因承揽装修工程需要,从罗某某处购买电线、水管材料,由于资金不足,刘某某向罗某某出具了欠条。后来,罗某某反复催要欠款,刘某某总以各种借口搪塞,于是罗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然而刘某某再次失信,拒不履行拖欠的材料款1.1万元,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因刘某某拒绝前往执行局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法向其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又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刘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再次电话与其沟通,刘某某表示自己本周内一定会支付,后又说自己下周二会支付,接着又借口有事,周四再支付。刘某某“假意配合、真赖账”原形毕露,面对执行干警的传唤,刘某某依然满嘴谎言,一再挑战司法权威,甚至洋洋得意:“只要你们拘留我,我就马上付款,我就不信还了钱,你们还会拘留我!”。
后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刘某某被顺利拘传至纳溪法院。到达法院后,看到明晃晃的手铐摆在眼前,刘某某开始紧张了,对申请人罗某某作出承诺:“你放我一马,明天就付5000元给你!”罗某某则对其“无赖嘴脸”嗤之以鼻。执行干警见状,立即准备司法拘留相关手续,见法院动了真格,刘某某开始变得坐立难安,请求打电话给亲朋借钱。
打了无数个电话,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来,刘某某咧嘴笑着,极力掩饰内心的绝望:“只有找我女儿了,但她现在在上课,等会儿我打给她”,十多分钟后,刘某某的女儿接通了电话,得知事情缘由后,异常愤怒,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还账,以后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了!”。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刘某某的女儿通过微信将1.1万元支付给了申请人。以上种种,让刘某某内心受到了极大震动,真诚致歉并写下悔过书。
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诚信,连友情、亲情都不顾,无疑是非常自私的。可当被执行人在为自己又逃脱了一个债主的追寻而沾沾自喜时,或许他们不会想到,有一日他们将一无所有,被所有人抛弃,那个时候,孤立无援的他们哪怕流下悔恨的泪水,都为时已晚。
法官提醒:依法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更为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后,其民事赔偿责任不可免除,法院仍会继续执行。在此提醒每一位被执行人:一味的逃避永远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遵守法律、履行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纳溪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利剑破坚冰,营造强大执行声势,进一步巩固“司法效率再提速”专项活动成果,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同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