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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法院开展“14岁的成人礼”校园普法活动为青少年献上特别的法治“青春礼”

来源: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俊洁 发布时间:2023-05-04 17:10:22

“14岁是含苞怒放的年纪,14岁是迈向青春的第一站,刚过完14岁,在法律上就被赋予了正式、严肃的法律意义,希望14岁的你们在成长的道路上遵法守法,为自己的美好未来努力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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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承弘扬五四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塑造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意识,5月4日,五通桥区法院联合团区委、区教育局走进乐山市佑君初级中学,以“14岁的成人礼”为主题开展“花开正好 相约五四”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们送上一份特别的法治“青春礼”——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团区委副书记邓悦、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城、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永刚参与本次活动。

活动在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永刚的致辞中拉开序幕,入团仪式完毕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乐法妈妈”余洁以“你不再是个孩子”为题,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杜绝校园霸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预防毒品犯罪等内容进行授课,并结合社会热点、身边案例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予以生动讲解,引导大家根植法律意识,严守法律红线。

授课结束后,进入有奖竞猜互动环节,师生们踊跃参加,气氛热烈,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城现场寄语,希望青少年从“学法懂法内化于心、守法用法外践于行、尊法崇法明德律己”三维度出发,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成为怀善守法、乐观积极、心有法治信仰、肩挑社会担当的新时代青少年。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对涉未成年人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对社会、家庭和自身带来的危害,明白了法律重要性以及自我保护的必要性,一定会做一名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向上好青年。

活动在大家的大合唱《星辰大海》中落下帷幕,但五通桥区法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永不谢幕。下一步,五通桥区法院将继续坚持“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工作,切实做好法治传播者,当好未成年人的守护者,来一场青春与法治的双向奔赴,以青春的色彩铺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之路。

(李俊洁)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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